公參公示
新區水廠污泥和深度處理工程新增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公示
天科院環境科技發展(天津)有限公司受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委托,遵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新區水廠污泥和深度處理工程新增地塊開展場地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工作。該地塊歷史使用情況主要為新區水廠廢水儲存池,占地7968.7m2,位于天津市濱海新區塘漢路與港城大道交口處,四至范圍是:北至港城大道,南至空地,東至空地,西至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新區水廠,土地使用權人為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未來規劃用地性質為供應設施用地。
通過場地水文地質調查可知:
場地包氣帶厚度為3.0m,地表下8m范圍內的地層主要有人工填土層的雜填土、素填土、新近沖積層黏土、全新統中組海相沉積層粉土。其中,素填土垂直滲透系數為2.46E-06cm/s,水平滲透系數為4.80E-06cm/s,屬于微透水;全新統中組海相沉積層粉土,垂直滲透系數為5.82E-05cm/s,水平滲透系數為8.16E-05cm/s,屬于弱微透水;相對隔水層地層主要為新近沖積層黏土,垂直滲透系數為2.35E-07cm/s,水平滲透系數為4.38E-07cm/s,屬于極微透水。勘查期間場地內監測井靜止水位標高為1.05~0.75m,場地地下水流向是由北流向南,水力梯度約為1.2‰。
通過第一階段場地環境調查可知:
根據前期現場踏勘及對該場地和周邊地塊歷史用地情況的調查得知,自新區水廠1988年建成投產后,該地塊一直作為新區水廠的廢水儲存池,無其它污染源分布;地塊周圍800米范圍內無居民區等敏感目標;地塊周邊最早可追溯至空地,自1988年位于西側的新區自來水廠建成投產并生產至今,其它均為空地。
地塊內污染源為新區水廠廢水儲存池,在長期運行過程中,廢水可能在管路輸送或存儲過程中對周邊土壤及地下水造成一定程度的有機物污染;地塊外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源包括公路汽車尾氣排放可能產生的重金屬、多環芳烴及總石油烴(C10~C40)類污染,以及新區水廠生產過程中可能導致的土壤酸堿度、揮發性有機物和半揮發性有機物類污染。
通過第二階段場地環境調查可知:
項目地塊共布設15個土壤監測點、其中4個為水土共用點,共采集43組土壤樣品及5組現場平行樣,4組地下水樣品及1組現場平行樣,全部樣品均進行實驗室檢測。檢測指標包括《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用)》(GB36600-2018)要求的全部基本項目,其它項目中的總石油烴(C10~C40),以及pH值測定。地下水的檢測指標與土壤一致。
檢測結果顯示,場地土壤樣品中重金屬檢測指標除六價鉻外均有檢出,砷、鎘、鉛、鎳檢出率100%,銅檢出率97%,汞檢出率79%;檢出基本項目中15種揮發性有機物:氯甲烷檢出率95.3%,氯乙烯檢出率11.6%,反式-1,2-二氯乙烯檢出率4.6%,二氯甲烷檢出率97.6%,順式-1,2-二氯乙烯檢出率20.9%,氯仿檢出率9.3%,四氯化碳檢出率9.3%,苯檢出率2.3%,1,2-二氯乙烷檢出率13.9%,1,2-二氯丙烷檢出率7.0%,甲苯檢出率9.3%,1,1,2-三氯乙烷檢出率4.6%,四氯乙烯檢出率16.2%,1,1,1,2-四氯乙烷檢出率11.6%,鄰-二甲苯檢出率2.3%;半揮發性有機物中僅茚并(1,2,3-cd)芘、苯并(k)熒蒽、?3種物質有檢出,檢出率分別為4.6%、2.3%、2.3%;總石油烴(C10-C40)均有檢出,檢出率100%。場地地下水樣品中,除六價鉻、銅、汞外,鎳、鉛、鎘有檢出,檢出率分別為25%、75%、50%;砷在地塊內的所有地下水送檢樣品中均有檢出,檢出率100%;揮發性有機物、半揮發性有機物均未檢出;總石油烴(C10-C40)均有檢出,檢出率100%。
篩選結果表明,土壤中各污染物的檢出值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的篩選值;地下水各污染物的檢出值均未超過《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中的IV類標準,以及《EPA區域篩選值》(RSLs-2019)、《Screening For Environmental Concerns at Sites with Contaminated Soil and Groundwater》(美國加利福尼亞州,2007)等相關指標篩選值。
綜上所述,天津塘沽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新區水廠污泥和深度處理工程新增地塊的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對人體的健康風險影響可接受,該地塊內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現狀符合開發利用為供應設施用地的要求。